河北美术学院
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运营管理办法
一、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1使用服务设施按照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安全管理;
1.2在服务设施内组织活动,参加活动人数不得超过该设施额定容纳人数,并按照公共卫生规定要求组织人员参加;
1.3严守学校用水用电规定,确保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1.4使用团队必须爱护服务设施,服从众创空间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后应及时整理、打扫卫生,关好空调、锁闭门窗,如有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1.5服务设施使用结束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应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使用者沟通解决。
1.6严格遵守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提前或推迟开门;严禁任何人员留宿创业孵化园;
1.7因创业项目管理不善引致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项目团
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8各创业项目成员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即时向学校安全工作处或者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报告;
1.9各创业项目须保持项目区域内干净整洁,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二、创业项目的入驻条件和入驻程序
2.1入驻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的创业项目需满足下列条件:
2.1.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河北美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质,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的经营能力;
2.1.2项目成员积极上进,乐观执着,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
2.1.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为在校生的,须为学有余力,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的大学生;
2.1.4创业项目须有较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学业相结合;获得校级、市级、省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优先;
2.1.5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创业孵化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1.6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2.1.7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后,必须保证能在平台正常开展工作;
2.1.8创业项目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管理制度相对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2.2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园的批准程序如下:
2.2.1入驻需提供的材料
2.2.2《创业孵化园入驻申请表》
2.2.3企业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获奖及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2.4企业现有人员、设备及主营业务情况介绍;
2.2.5企业未来发展规划书,包括项目简介、工作现状、获奖成果、未来规划等;
2.2.6可以说明企业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2.3入驻审批
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根据申请入驻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综合评估、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报就业创业处审批,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意见,并发出《企业入驻通知书》
2.4签定入驻协议书
创业孵化园在7个工作日内,与审批合格的公司签定《创业孵化园入驻协议书》和《创业孵化园入驻安全责任协议书》
2.5公司正式入驻开始工作
公司按照创业孵化中心项管理规定及公司项目计划开始正常运行工作。
三、入驻众创空间项目优惠政策
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以下支持;
3.1为入驻创业项目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3.2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基本的办公设备,免费开通校园网和通讯端口,免除水电和物业管理费用;
3.3引进相关企业,为孵化项目提供资金对接及技术帮扶;
3.4协助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创业种子专项资金等各级各类专项资金;
3.5定期邀请校内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各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和指导,聘请创业导师开展辅导服务,组织开展“创业沙龙”等交流活动,分享创业经验,提升创业能力;
3.6定期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为创业团队提供企业管理、战略设计、市场营销与策划、行业研究、项目投资分析等咨询服务;
3.7定期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为创业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3.8为创业项目提供注册登记、项目入驻、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等全程代理服务;
3.9协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税收优惠、科技创新等减免或奖励;
3.10通过有关渠道,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推介优秀创业项目。
四、创业项目运营管理规定
入驻项目须遵守以下运营管理规定:
4.1创业项目应在协议约定区域内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严禁将双创实践平台内场地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
4.2创业项目不得擅自对创业孵化园内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如确需业务需要增加装饰项目,装修方案需经创业孵化中心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审核通过之后,各入驻团队按租赁面积10元/㎡交纳装修押金;入驻企业要严格按照装修计划与装修图纸施工,严禁出现实际装修与上交的图纸不符;各入驻企业须在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的规定时间内装修,有特殊情况需要晚上施工的提前向服务部提出申请;在装修计划工期内合理使用电梯,保持电梯整洁与完整,及时清理电梯内遗留垃圾,如有损坏须赔偿;
4.3创业项目的形象设计须符合统一规范,彰显项目个性,美观大方,门牌统一规格;
4.4创业实施过程中,以下情况须提前15天向孵化中心报备:
4.4.1改变项目预定内容的;
4.4.2中止计划实施的;
4.4.3项目提前或延迟的。
4.5创业项目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接受孵化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支持孵化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4.6创业项目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对不服从或违反管理规定的创业项目,孵化中心有权中止孵化协议、收回场地,必要时追究违约责任。
五、众创空间项目入驻评估考核办法
5.1业绩考核
5.1.1孵化园对创业团队及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其中定期考核每年年末进行一次。
5.1.2考核程序;
5.1.2.1孵化园发出通知;
5.1.2.2创业团队及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5.1.2.3孵化园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评估;
5.1.2.4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5.2出勤考核
5.2.1孵化园每天对创业团队及企业进行出勤考核,并根据出勤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5.1.2创业团队及企业应积极配合孵化园的评估考核工作,对拒不接受评估的团队,视为考核不合格,并责令退出。
5.3考核结果
5.3.1考核等级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获评“优秀”的创业团队及企业可享有优先申请使用独立办公室;获评“合格”的团队及企业下一年度可继续享受园区优惠孵化条件;获评“不合格”的团队及企业需及时退园。
5.3.2责令退园
创业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的企业将责令退园:
5.3.2.1擅自改变本协议规定的孵化用途,或从事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或者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5.3.2.2创业团队及企业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每月出勤率未达到30%(不包含周六、周日);
5.3.2.3创业团队及企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5.3.2.4主要负责人触犯法律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5.3.2.5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
5.3.2.6因安全、卫生问题,受到警告的;
5.3.2.7未按时向孵化园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严重失实;
5.3.2.8重要活动无正当理由未到的。
附件:
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指标解释 |
分值 |
创新活动 15 |
新增知识产权 |
所有权人为团队负责人 (含申请、授权或购买) |
5 |
科技成果转化 |
以技术合同为依据 |
5 |
承担科技项目 |
以任务书为依据 |
5 |
大赛与投资 25 |
创新创业大赛(15) |
国家级奖项 |
15 |
省部级奖项 |
12 |
其他奖项 |
10 |
积极参与 |
5 |
获得投资情况(10) |
获得天使投资 |
5 |
日常活动 30 |
活动参与度(10) |
80%以上(含) |
10 |
50%—80% |
5 |
50%以下(含) |
0 |
工作配合度 |
积极配合园区工作 |
10 |
工位使用率 |
使用率80%以上 |
10 |
经营收入 10 |
年营业收入**万元以上(含)(以发票为依据) |
10 |
年营业收入**万元(以发票为依据) |
8 |
年营业收入**万以下(含)(以发票为依据) |
5 |
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以发票为依据) |
0 |
服务效益 20 |
实现大学生就业 10 |
5人以上 |
10 |
1—5人(含) |
2分/人 |
举办活动 10 |
4次/年以上 |
10 |
1—3次/年(含) |
2分/次 |
河北美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4月4日